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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针脑血管病医院省直管单位参保人员住院须知

2024-06-21

山西三针脑血管病医院省直管单位参保人员住院须知

一、参保人员办理住院

1、参保人员办理入院手续需凭身份证、《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社保电子凭证和入院证到医保专用住院窗口审核、登记后办理入院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医疗保险卡、册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2、参保人员住院时应将《医疗保险诊疗手册》交所住科室的护理站保管,医生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诊疗手册》上按规定详细、准确、完整的书写病历,出院后返还给参保人员。

二、参保人员用药与检查

1、住院参保人员用药不得使用与住院诊断和检查结果无关的药品。

2、住院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外药品与检查需征得参保人员的同意并签字。

3、出院带药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规定。

三、住院参保人员费用支付

起付线:500,年度内二次住院减半,三次及以上不再设起付线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参保人员发生符合政策规定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为88%;退休人员为93%。

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和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除个人先自付费用),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60%,医疗照顾人员补助70%。

四、参保人员急诊费用报销

省医保参保人员因危、急、重,并在同一定点医院急诊门诊抢救后转住院继续治疗的,急诊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通过信息网络实时结算。

五、年度支付最高限额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职工大病保险(含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六、参保人员二次补偿

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大病保险(含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按规定支付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公务员补助按70%比例给予支付。

咨询电话:0351-5639011

手       机:1530351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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